浙江省河南商会党员自律条约
为坚定听党话,跟党走,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,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,争当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,把党支部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,按照相关要求,结合商会党员队伍实际,进一步规范党员的行为,特制党员自律条约,参照执行。
第一条、认真学习、提高素质、以身作则、模范带头、善于团结、顾全大局;
第二条、坚持公私分明、崇廉拒腐、尚俭戒奢、吃苦在前、享受在后、甘于奉献;
第三条、不准借发展党员、干部人事变动之机打击报复、任人唯亲、突击提干、买官卖官:
第四条、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、子女、亲戚承揽本单位维修工程、大宗物资采购等;
第五条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,在任职期间不准将配偶、子女、亲属调入本单位工作
第六条、廉洁从政(商)、用权、修身、齐家,思想品德、合法经商,时时自律;
第七条、落实制度、组织活动、参加会议、组织生活会等方面的自律要求。
第八条、自觉维护党员形象、坚定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、自觉保持与党中央在思想政治上高度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