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
商会服务
关于举办首届“诚信浙商”推选活动的通知
来源: | 作者:zjhnshcom | 发布时间: 2012-07-02 | 91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关于举办首届“诚信浙商”推选活动的通知
 
各相关企事业单位:
    浙商,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商人群体。他们以永不止息的创业激情和奋斗精神,开启了中国商业文明的崭新进程。浙商的创业史,就是一部诚信经营史,诚信是浙商走遍天下的品牌。然而,近年来浙江部分地区发生的信贷风波和老板“跑路”事件,却引发了外界对于浙商诚信问题的质疑,使得浙商在外的声誉受到了严重影响。审视浙商的发展过程,在内部管理、经营合作乃至社会责任等方面,也确实隐含着一些复杂而深刻的“诚信”问题。当前,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,已经引起了党中央、国务院的高度重视,并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。浙江省委、省政府及时作出建设“信用浙江”的战略部署,2011年举行的首届世界浙商大会更发出了“恪守诚信之本”的宣言。在社会快速转型的今天,浙商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,“财富浙商”如何实现向“信用浙商”、“品质浙商”的历史性跨越,已成为一个十分紧迫的课题。
   《市场导报》作为浙江惟一的经济类权威报纸,由浙江省工商局创办,面向浙江300万市场主体,读者对象97%为浙江的民营企业家、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等,他们正是浙商的主力军。在浙商变革的关键性时刻,擎起重塑浙商诚信品牌的大旗,《市场导报》责无旁贷。
    为此,“诚信浙商”推选办公室、《市场导报》社和市场在线决定联合举办首届“诚信浙商”推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宗旨
   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通过每年隆重推出一批浙商的诚信楷模,以榜样的力量带动浙商整体的信用建设,推动浙商的转型升级,为“信用浙江”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二、活动指导
活动由《市场导报》的八大协办单位联合指导: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、省企业信用促进会、省民营企业发展联合会、省个体劳动者协会、省市场协会、省商标协会、省广告协会、省企业商号保护协会。
三、活动时间
   今年3月启动,年内结束,届时向全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奖。
四、参选条件
1.在国内外合法经营的浙江商人。
2.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,连续3年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。
3.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,合同信用、银行信用、质量信用、纳税信用、劳动保障信用等连续3年无不良监管记录。
4.具有感人的诚信事迹,能体现浙商的精神品质和时代风貌。
五、申报资料
1.参选申报表(见附件)。
2.证明材料(复印件):身份证、企业营业执照、商标证明(选报)、相关获奖材料(选报)。
3.推荐材料(选报):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协会、商会等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材料等。
六、参选方式
由各地政府部门、相关协会、商会等推荐,或浙商自荐。
七、推选流程
1.组建评审委员会,由政府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、专家学者、新闻媒体等方面的代表组成。
2.浙商报名参选。
3.评委会对参选浙商进行全面调查和综合考评,提出候选名单。
4.候选名单在《市场导报》、市场在线和其它媒体上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并通过适当途径定向征求意见。
5.评委会综合社会各方意见,确定获选浙商。
八、宣传推广
   “诚信浙商”的称号不仅是个人厚重的荣誉,也是企业恒久的品牌,更是鼓舞浙商群体昂扬向上的标杆。为推动提升浙商整体的信用意识,向世界弘扬新时代浙商的品质形象,推选办公室将充分利用报纸、电视、电台、网络等媒体,全方位、大力度地宣传浙商感人至深的诚信事迹和精神风貌。还将在适当时机组织编撰《诚信浙商》系列丛书,在全国发行,拍摄制作《诚信浙商》电视专题片,在电视台播放。
   “诚信浙商”推选办公室设在《市场导报》社,地址:杭州市凤起路451号凤起大厦南楼(邮编:310006)。活动联系电话:0571-87154996,传真:0571-87162346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诚信浙商推选办公室 市场导报社 市场在线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
 
 
附件
首届“诚信浙商”参选申报表
 
姓   名
 
年 龄
 
性 别
 
企业名称
 
职 务
 
政治面貌
 
学 历
 
邮 箱  
电   话  
手  机
 
通讯地址
  邮 编  
联 系 人
 
电 话
  手 机  
(可另附页,内容主要包括:企业简介以及个人从商经历、诚信事迹等)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参选人(签字)
 
企业(盖章)
 
年   月   日
注:
1将申报表填好,与证明材料和推荐材料发电子版至商会邮箱(zjhnsh2009@163.com)或QQ(417648343)。